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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以及电子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兴起和纵深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也给传统的海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挑战。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趋势的分析、研判,直面海关监管所面临的冲击与挑战,探析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路径改革,实现海关监管理念创新,促进跨境点子商务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站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内国际背景下,立足跨境电子商务概念,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特点,以点及面展开论文研讨。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除具有传统国际贸易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传统国际贸易无法比拟的优势和自身独有的特点。具体而言包括交易范围的全球性、信息交流的及时性、贸易渠道的便捷性以及交易环节的灵活性。跨境电子商务的上述特点,进一步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的频繁化、多元化,发展趋势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也存在碎片化,以中小电商为主体的发展态势。本文对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概念、特征、发展趋势的研究有利于全面把握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情况,为后续研究的展开打好基础。广东黄埔海关是直属于海关总署的正厅级单位,该关把握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主动联系配合地方政府,共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并促成多元融合保税展示交易项目成功试点,监管区域范围内跨境电子商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黄埔海关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具有明显优势,但在立足优势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在税收征管、监管方式、风险防控、后续监管、数据统计等机制方面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不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立足广东黄埔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借鉴新公共服务理论理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建议转变传统海关监管理念、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法规、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改进海关通关监管模式、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后续监管工作机制、出台全面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办法、逐步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特殊监管区政策优势,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链和商业圈;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与保税展示交易的融合,配合地方政府打造新型保税商品交易中心,为进一步加强业务监管,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随着我国经济的优化转型,在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促进下,跨境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扭转我国经济贸易呈现下行趋势的重要引擎之一。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以其交易形式灵活、快速、便捷的特点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方式购买境外商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带来了生活的便利,满足了个人需求。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处于初始阶段,用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行为的各种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导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引发了许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这将不利于跨境电子商务稳定健康地发展。而涉及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层面的主要问题有: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消费者基本权利在受到侵害时常常得不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安全权受到威胁、公平交易权保障不到位;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相关管理方法无法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求偿困难,维权成本高。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加强。正是基于以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本文在论述跨境电子商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概念的基础之上,研究分析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根据和价值取向,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为切入点,分析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参考学习国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冀望获得一些启示,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所帮助。后,主要从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体系、加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基本权利的保护、保障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行使、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等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加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若干具体建议。
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迅速发展,但是国内对其研究较少,对其概念定义不清晰,而针对其模式也缺乏研究,但是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我国应用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20万家,而各种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也已经超过5000家,数目庞大。所以对其模式进行归纳分析十分必要。 跨境电子商务不论是以哪一种形式进行,都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即国内企业或者个人的买入或者卖出。本文主要着眼于国内卖家进行国际销售的小额跨境电子商务。而对于“小额”,国内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限,所以本文在研究小额跨境电商的模式分类之前给出了一个从交易特征层面总结的定义:即以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卖家为货物提供方,以小包裹、个人邮件等方式为物流模式,以个人结汇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为账款回收方式的跨国跨地区电子商务交易。 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是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以及对比分析体系问题。对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分类问题,本文通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价值链中的体现,将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分为自营式模式、平台式模式、综合服务商模式以及企业应用式模式。对四种模式的价值链进行了分析对比,直观地体现出各种模式的价值链体系以及其核心价值创造。 对于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的分析框架建立是本文的一个创新点,本文将其分析框架分为两部分,即其价值创造部分与价值共享部分。价值创造即核心企业的盈利模式分析,而价值共享则是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为相关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在盈利模式的分析中,以价值链的分析为方法,对比了四种电商模式的盈利;而针对增值服务部分,则分析了小额跨境电商的配套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支付服务、物流服务以及质量控制服务三个方面,并且分别建立了三个服务模型。 另外,本文采取了案例分析方法。选取了四种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分析,而具体采取的方法则是分析企业的商业生态系统,本文建立了四个案例的商业生态系统模型,并且遵循之前的模式分析模型,将核心企业的价值创造与相关企业的价值共享放入商业生态系统中进行对比分析。 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下面几点: (一)给出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从行业特征出发总结的概念。即以小微企业或者个人卖家为货物提供方,以小包裹、个人邮件等方式为物流模式,以个人结汇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为账款回收方式的跨国跨地区电子商务交易。 (二)提出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归类。根据价值链分析方法,将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分为自营式电商、平台式电商、综合服务商以及企业应用式电商四种模式。 (三)给出了四种模式的对比。认为综合服务商模式是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 (四)提出了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针对我国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国内政策以及国际政策风险,提出针对税收、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建议,另外针对相关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提出支付、物流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