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中作出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今为止,我国分五个批次共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05个,覆盖了 30个省区市。可见,国家正在大力支持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产生的争议也会随之增多,建立配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至关重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使得众多外贸企业传统渠道受到极大阻碍。在疫情的冲击下,多家实体店铺关闭,传统外贸渠道逐步转移为线上运营,跨境电商在疫情期间极大地体现出优势。由于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无法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标的额小、数量多的特点,运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处理跨境电子商务争议显得至关重要。但是我国目前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完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无法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纠纷的需求。据此,本文共分为三章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更好地利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处理跨境电子商务争议提供借鉴。章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概述:首先明确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三种方式: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其次,论证了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应对跨境电商的不足:纠纷解决成本高、管辖权难确定、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执行问题难解决等;后提出完善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一是我国大力支持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二是传统外贸渠道逐步转移为线上运营,建立配套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也至关重要。第二章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从国内现状、国外现状、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立法实践以及跨境电商平台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了国内外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以期对构建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借鉴作用。第三章中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关于中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笔者立足于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提出了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不承认临时仲裁的效力、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缺失以及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无保障,以期从这四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关于中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首先,应建立电子商务统一规则,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明确规定;其次,由于我国现行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无法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需求,应构建全新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本文在调解员、仲裁员的选取、费用收取、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执行、在线送达文书问题、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语言适用问题几个方面对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构建提出了建议;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争议的数量巨大,为了减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压力,可采用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前置程序,只有电商平台无法解决的争议,才提交给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同时,电商平台应建立纠纷自动处理系统前置程序,依托互联网技术,对仅涉及金额纠纷的案件进行先行处理分流,以减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压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需求构建一套全流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即商家和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产生交易纠纷后,首先通过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由电商平台对纠纷进行解决:电商平台建立纠纷自动处理系统前置程序,对仅涉及金额的争议通过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流,仅自动化系统无法解决的争议才提交给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专员进行处理;当双方当事人对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的结果不满意时,可提交给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由此形成有拘束力的处理结果。本文构建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经过两次分流程序,首先,通过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对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争议处理进行分流;其次,通过电商平台内部纠纷自动处理系统进行再次分流。除此之外,本文还对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构建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完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参考。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快速发展,如今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活力的板块之一,我国在国家层面、政府层面都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具有模式灵活、交易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等优势,也逐渐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形式之一。但是,与其他商业形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还很年轻,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很多问题也逐渐展露出来,例如假冒伪劣产品、跨境物流问题、跨境支付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等,这些问题也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而影响企业的运营绩效。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总结和整理的基础上,以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运作风险、企业运营绩效为指导,将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风险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扎根理论的方法,剖析并识别出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运作风险,包括供应风险、物流风险、信息风险和交易风险,并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运作风险指标体系,然后提出假设,根据假设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运作风险对企业运营绩效的影响模型。实证研究部分采用问卷调查法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共收集有效问卷237份,通过SPSS26.0对问卷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和因子分析等,问卷样本数据均通过信度和效度检验,后使用AMOS22.0对研究模型进行拟合,根据结果对假设进行检验。研究结果发现,供应风险和信息风险对质量绩效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当供应风险或信息风险增强时,质量绩效会降低;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和信息风险对柔性绩效有显著的负相影响,即当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或信息风险增强时,柔性绩效会降低;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信息风险和交易风险对交付绩效有显著的负相影响,即当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信息风险或交易风险增强时,柔性绩效会降低;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和信息风险对交易风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当供应风险、跨境物流风险或信息风险增强时,交易风险也会增强。本文根据研究结论,分别从政府和企业双重角度,提出针对供应链运作风险的应对措施,以大程度减小风险造成的损失,实现企业运营绩效的大化,帮助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