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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跨境电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的新趋势和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引导,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但由于跨境电商市场环境复杂,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成本较高并且风险较大,导致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比例不高;同时,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跨境支付存在安全风险、跨境电商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因此,如何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跨境电商,规范跨境电商行业秩序,是我国政府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基于演化博弈和系统动力学理论,在了解不同政府行为对跨境电商发展作用和影响的基础上,从中发现不同政府行为在跨境电商发展中的一些规律,为跨境电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更为清晰的路线。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分析政府行为对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影响。针对促进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建立政府与企业演化博弈模型,揭示二者动态演化过程,并结合MATLAB仿真技术,探究不同政府行为对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影响。研究表明:政府提高监管力度可以为跨境电商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向参与跨境电商的方向演化,而政府监管力度较低则会造成跨境电商市场混乱,不利于企业参与跨境电商。政府补贴力度以及税收优惠力度越大,企业向参与跨境电商方向演化的速度越快,且在跨境电商发展初期,政府对企业的激励作用较大,随着跨境电商市场发展,激励作用减弱。政府通过加大对跨境电商基础设施的投入,能够提高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积极性,但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的投入力度应该保持在一定限度范围内。(2)分析政府行为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影响。针对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建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不同政府行为对整个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作用及影响。研究表明:政府通过提高资金扶持力度,能够降低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成本,增加跨境电商企业数量,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政府通过加大跨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均可以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但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促进作用更明显。政府通过优化海关环境、提高管理质量对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跨境电商产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初期影响相对较弱,在发展后期表现较明显。
农村电商是解决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难题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民节支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贫困地区农村电商的发展依然存在人才、物流、品牌和资金等瓶颈问题,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实现电商模式的转型。新媒体时代,社交电商正逐渐成为电子商务创新的主要力量,农村电商模式也正逐渐向社交电商模式转变。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发展报告》预计2020年社交电商市场规模占比网络零售超过30%。当下,很多社交平台正逐渐成为挖掘农村市场潜力的新引擎,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本文基于贫困地区资源有限的特殊性,立足新媒体时代,对其开展农村电商进行模式创新,向社交电商模式转型。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六个方面,部分主要分析了贫困地区农村社交电商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国内外关于农村电商的内涵、特点、影响因素、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等相关研究,明确了研究目的与内容,并提出了研究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简单陈述了基本概念和支撑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我国当下较为成熟的三种典型农村电商发展模式——遂昌模式、成县模式和通榆模式,平台驱动、资源整合和品牌打造分别是其主成功属性,这也正是贫困地区农村发展社交电商的借鉴之处。进而,阐述了新媒体技术对农村电商向社交化电商转型升级的影响。第四部分针对贫困地区资源有限的特殊情况对其发展社交电商做了SWOT分析,明确了优劣势、机遇和挑战,然后构建了以新媒体社交平台为核心驱动、以传统电商平台为辅助驱动的“新媒体农村社交电商发展模式”,并选取微博当红美食博主新农人@滇西小哥开展的社交电商作为案例进行实践分析。第五部分提出了贫困地区农村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发展社交电商需要的对策,涵盖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养社交电商新农人、配套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多方社交平台参与、打造农产品品牌以及加强资金扶持力度等六方面内容。第六部分进行研究总结与展望。通过研究可知,农村电商的发展已经上升到了新的高度,电商模式创新、转型是贫困地区顺应时代的要求。本文提出的新媒体农村社交电商发展模式不仅可以为新农人们筑造庞大的流量池,还将社交场景和电商场景完美融合,集“展、产、销、供”于一体,是农村电商逐渐向社交电商转变趋势下贫困地区农村快速实现创收致富、促进经济发展的强有力助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电商的转型提供模式参考和依据,也将丰富农村电商发展模式的类型。社交电商技术的运用需要综合考虑贫困地区农村的各种情况,要在不断地理论与实践中去摸索探讨。
跨境电商消费是近几年电商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也是电商高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电商消费相对于境内电商消费而言具有更高的消费风险,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也面临更大的挑战。文章通过了解跨境电商发展历程,以跨境电商政策、法律为背景分析跨境电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建议。文章一共分为五章。章是对跨境电商概念进行解读,通过认识跨境电商主要参与主体对跨境电商消费做出基本的认识;第二章是解读跨境电商现行立法和政策,分析立法政策的特点,并且指出不足之处;第三章是分析我国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乱象,并进行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难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是通过对比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经验,结合我国跨境消费实践进行补充学习;第五章是为应对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从立法、政策、跨境电商平台管理、政府角度提出建议。经过对跨境消费政策法律比较研究、实证研究,认为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现行法律政策对跨境电商消费者权益规定存在缺陷。政策方面,政策规定各负其责原则不利于跨境电商消费者实现求偿权。立法方面,《电商法》规定优先赔付机制存在欠发展原因,跨境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救济。并且以上政策规定与法律规定存在冲突,影响跨境电商营商环境建设;二、司法方面,跨境电商侵权纠纷在境内缺乏实际性履行责任主体,加之政策推行买者自负原则增加我国跨境消费者求偿难度;三、跨境电商平台对跨境电商企业和上架跨境产品管理不严,跨境电商平台自行制定的跨境产品质量标准相对较低,线上标准与线下标准存在差异导致跨境问题产品有机可乘。另外,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大量的适从约定,限制跨境电商消费者维权;四、跨境电商产品没有,侵害跨境电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普遍。假报产品类别灰色通关现象严重,直邮入境产品未经过检验检疫就进入,导致跨境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根据我国跨境消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删去买者自负政策规定,实现跨境交易卖者有责规定;第二,完善跨境电商消费立法。扩大优先赔付机制的法律适用情形,确保跨境电商消费者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济。通过法律、政策规定、跨境电商平台约定的方式解决跨境纠纷缺乏责任主体问题,变相规制入驻外商;第三,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的安保义务。为确保跨境消费安全,建议跨境电商平台自行检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与跨境电商企业签订限制性条款规范跨境电商企业的不法行为等等,构建一个安全的跨境电商环境;第四,鼓励政府建设信用风险抽检机制。一方面通过公布跨境消费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跨境消费安全风险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重点检验检疫高风险跨境电商产品,预防问题产品流入。